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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量泵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

日期:2024-03-29 07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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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1.范围

    本工程技术规定表明对工业装置用计量泵及其驱动机、辅助设备的*低限度要求。

    本工程技术规定对计量泵的性能、结构设计、材料、驱动机、试验、标志、包装和采购等作了规定。

    2.标准、规范和规定

    2.1除本工程技术规定外,还应遵守泵数据表上指明的标准(*新版),如:

    GB9236计量泵技术条件;

    GB7783计量泵试验方法;

    API675计量泵(PositiveDisplacementPumps-ControlledVolume)。

    2.2当本工程技术规定与指定标准发生矛盾时,以本工程技术规定为准。

    同时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将矛盾之处向买方阐明,以提醒买方注意并解决。

    3.总则

    3.1除非另有规定,泵、驱动机及其辅助设备应在指定的*低和*高环境温度下适用于户外启动和连续操作。连续运转周期应不低于8000小时。

    3.2未经考验的样机是不能被接受的,只有经过实际生产验证的泵才可以接受。所谓生产验证是指泵在相似操作条件下至少有两年以上**运转的经验。

    3.3除另有规定外,卖方应提供包括泵、联轴器、驱动机和所有辅助设备在内的整个泵机组,并保证整个泵机组质量。

    3.4除另有规定外,泵、驱动机、联轴器及护罩、辅助设备应安装在同一底座上。

    4.性能

    4.1计量泵应能在操作或非操作状态时均可以调节流量,其调节比至少为10:1(即10%~100%额定流量范围),且在25%~100%范围内计量泵的稳定性精度应在±1%以内,线性度和复现性精度应在±3%以内。

    4.2调量表或调节手轮刻度精度应高于±0.1%的指示精度。

    4.3计量泵的额定流量应至少等于用户提出的*大(操作)流量的110%。

    4.4电机额定功率应至少等于计量泵*大轴功率(含齿轮箱、联轴器的功率损失)的K倍。K值按下表取定。

    *大轴功率Pa(kW)

    *大轴功率Pa(kW)K

    Pa≤3150%

    Pa≤19125%

    19Pa>55110%

    4.5有效汽蚀余量NPSHa与必需汽蚀余量NPSHr应采用相同的基准面。NPSHa与NPSHr之差小于等于0.6m时,应进行汽蚀余量试验。